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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省外监理企业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琼建质[2010]205号)
  • 上传时间:2010-10-08 18:01:15  浏览次数:3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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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监理市场秩序,加大动态监管力度,提高工程监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工程监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琼建质函[2010]176号)工作安排,我厅于近期组织开展了省外监理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检查组于8月2日至9月1日对在我省承接业务的省外监理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主要内容,一是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理责任,包括组织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审查、工程分包审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家论证审查、原材料验收、见证取样送检、隐蔽验收、旁站监理、质量安全隐患的处理等工作;二是检查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是否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派驻到位,是否具备相应资格,专业是否配套,人数是否达到标准规定等,省外监理企业还要检查是否办理入琼单项备案;三是检查工程监理资料管理情况,包括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方案、安全监理方案、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会议纪要、监理通知等资料是否规范、完善。检查采取查阅工程监理资料、现场查看工程实体、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检查组随机抽检了55家省外监理企业的63项在建建设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工程52项,建筑面积约139.6万平方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11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结果表明,省外监理企业监理工作存在较严重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如下五个方面:

      (一)未办理省外监理企业进琼承接监理业务单项核准手续,就开展监理工作。受检的63个项目中,20个项目未办理此项手续,占受检项目总数的31.7%。未办理单项核准手续,违反了建设程序,其次也从侧面反映出部分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此监管不力。特别是个别市县如琼中、临高至今还未开展此项业务,在此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二)总监不到位。总监不到位又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人不在海南,每月来一两次,根本不能履行项目总监职责,这种情况较为普遍。第二种情况是人常驻海南,但担任多个项目的项目总监,且在不同城市,分身乏术,致使所监理的项目大都不能到位。典型代表是北京建扶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监杨忠新,此人在我省至少担任6~7个工程的项目总监。

      (三)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持有效岗位证率低,特别是总监代表这一岗位,95%以上的总监代表未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普遍存在现场监理人员不是本企业人员现象,部分监理人员只有监理员证,却越级干着总监、总监代表或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包括总监在内的监理人员变动大,随意性强。实际在场的监理人员往往都不是单项核准时承诺的人员。如上海高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中南海景花园C区1、2、6、7、9#楼工程,项目总监换了2个,而且均未办变更手续。

      (四)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理责任未能履行到位,工程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问题,个别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此,项目监理机构未能提出整改措施,或虽提出整改,但施工单位不落实,监理未能按规定向建设单位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而是听之任之。

      (五)工程监理资料缺项较多,整理不规范、滞后。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纲领文件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另外像土方回填、防水工程、梁柱节点钢筋绑扎等旁站记录缺项较普遍。

      三、处理结果

      (一)以下24家省外监理企业及项目总监工作不到位,工程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予以通报批评。这24家监理企业要按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对受检项目限期(10月7日前)完成整改,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检查合格后报我厅备案。

      1.北京中城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项目为海口市海南紫园B区工程,项目总监肖向东。主要存在的问题:现场监理人员除总监外,其余4位监理人员均无岗位证。

      2.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公司,监理项目为海口市海南华森实业公司易地新建厂房工程,项目总监胡建华。主要存在的问题:(1)未办理省外监理企业进琼承接监理业务单项核准手续;(2)现场监理人员除总监外,未能持有效证件上岗;(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有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

      3.北京京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海口市海南中商农产品中心市场工程,项目总监刘亮。主要存在问题:(1)未办理省外监理企业进琼承接监理业务单项核准手续;(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在内有变动,未办理变更手续。(3)除总监外其余监理人员未能持有效证件上岗。

      4.茂名市城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海口市白龙新城B、C栋工程,项目总监潘伟峰。主要存在的问题:(1)未办理省外监理企业进琼承接监理业务单项核准手续;(2)监理专业工程师胡尚俊不是该企业人员,在项目承担大量工作,进行大量签认。(3)项目总监不到位,很少参加工地例会。

      5.广州海建工程监理公司,监理项目为海口市南海救助局海口基地陆域工程,项目总监张杨。主要存在问题:(1)项目监理机构除总监外,其余监理人员未能持有效证件上岗。(2)检查时项目总监不在场。

      6.甘肃西北信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理项目为海口市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办公业务用房工程,项目总监刘宇宏。主要存在问题:(1)总监未对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未签认图纸会审记录。(2)现场水电专业工程师管玉红不是该企业人员,只有监理员证,越级从事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3)未定期组织召开工地例会。

      7.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海口市荣域二期H区工程,项目总监赵洪山。主要存在问题:(1)总监代表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资料员无岗位证。(2)无旁站监理方案,缺土方回填、防水工程、梁柱节点钢筋扎旁站记录。(3)施工现场外脚手架搭设、电梯井防护等存在安全隐患。监理单位未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8.铁四院(湖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文昌清澜大桥至文清大道连接线工程,项目总监王生平。主要存在问题:(1)总监代表吴卫国,监理人员邢旭将无证上岗。(2)总监有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

      9.上海高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海口市中南海景花园C区1、2、6、7、9#楼工程,项目总监朱剑英。主要存在问题:(1)总监经两次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目前的总监朱剑英不是该企业人员。(2)监理员陈颖成不是该企业人员,越级从事较多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3)施工现场外脚手架悬挑高度超20M,未组织专家论证。监理单位未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纠正。

      10.佛山市竞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琼海“万泉美地”国际生活村2、3#楼工程,项目总监梁正荣。主要存在问题:(1)总监基本不参加工地例会,未能全部参加分部工程验收。(2)监理机构未配备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员不是该企业人员。(3)无第一次地工会议纪要,无砼拆模申请令,无梁柱节点旁站记录。

      11.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欣龙路工程,项目总监蒋祖农。主要存在问题:(1)项目总监有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2)未提供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证。无总监和见证员任命书。(3)未办理省外监理企业入琼承接监理业务单项核准手续。(4)无施工工序验收资料,无旁站记录,无见证取样记录。

      12.湖北中南市政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临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总监陈东明。主要存在问题:(1)未办理省外监理企业入琼承接监理业务单项核准手续。(2)总监检查时不到场,基本不参加工地例会,到岗率低。(3)无见证取样记录,未提供施工工序验收记录。(4)进水泵基坑深12M,该深基坑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已实施。就上述问题监理单位未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纠正。

      13.珠海市城市开发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白沙县公务员小区B区(一期)住宅楼工程,项目总监李启文。主要存在问题:(1)未办理省外监理企业入琼承接监理业务单项核准手续。 (2) 检查时,总监不在场,平时基本不到岗。现场只有1名监理人员马伟民,无岗位证。见证员石挺坚不是该企业人员。(3)室内回填土未分层夯实,未及时检测回填土压实度。就上述问题监理单位未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纠正。

      14.贵州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理项目为白沙供电局电力生产调度楼工程,项目总监谭登超。主要存在问题:(1)未办理省外监理企业入琼承接监理业务单项核准手续。(2)项目总监检查时不在场,平时到岗率低。(3)无总监、总监代表、见证员任命书,总监代表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3)无工地例会纪要,无土方回填、梁柱节点钢筋绑扎旁站记录。

      15.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海南省昌江县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总监张爱东。主要存在问题:(1)项目总监检查时不在场,平时基本不到岗。(2)监理机构人员变动较大,未办理变更手续。(3)监理机构中的监理人员蔡力昭、钟勋、王俊波等无岗位证。(4)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内容针对性不强,部份内容与实际不符。

      16.佛山市鼎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屯昌县鑫河·中央绿园一期3、8、9号楼工程,项目总监李春。主要存在问题:(1)监理员吴贱保无岗位证,签认大部分资料。(2)总监平时到现场较少,无第一次工地例会记录。(3)有监理人员代总监签认的现象。

      17.江苏安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琼中白花廊桥工程,项目总监陈虎。主要存在问题:(1)总监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2)未办理省外监理企业入琼承接监理业务单项核准手续。(3)所有监理机构人员的证书都不是该企业人员。

      18.武汉华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五指山第三小学综合楼工程,项目总监陈兆文。主要存在问题:(1)总监检查时不在场,平时基本不到位。(2)监理机构未定期组织工地例会。(3)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存在问题较多,监理单位从未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9.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保亭县荔苑温泉度假山庄改扩建工程,项目总监曹金良。主要存在问题:(1)总监检查时不在场,平时基本不到位。(2)监理人员徐韦、马华弟无岗位证。(3)未办理省外监理企业入琼承接监理业务单项核准手续。

      20.深圳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三亚市凤凰水城B区酒店、B-01-02地块低层住宅工程,项目总监赵晓红。主要存在问题:(1)总监平时到岗率低。监理人员变动大,未书面通知建设单位。(2)现场3名监理人员无法提供岗位证。(3)专业监理工程师程鉴不是该企业人员。

      21.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昌江县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技术中心工程。主要存在问题:(1)工程开工7个月后,方办理省外监理企业入琼承接监理业务单项核准手续。(2)监理机构人员变动大,未办理变更手续。有4名监理人员无法提供岗位证。有监理人员代总监签认现象。(3)施工现场竹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卸料平台未设安全门,井架无防雷装置。对以上问题监理未下达整改意见。

      22.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临高县百仞滩大桥工程,项目总监杨华。主要存在问题:(1)未办理省外监理企业入琼承接监理业务单项核准手续。(2)总监、见证取样员不是该企业人员,总监代表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其余监理人员无岗位证。(3)无旁站监理方案,无施工工序验收记录、材料进场报审资料。

      23.山东省栆庄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监理项目为屯昌县阳光椰风苑J3商住楼工程,项目总监田林。主要存在问题是:(1)项目总监检查时不在场,未参加第一次和定期工地例会,平时到岗率低。(2)监理月报未及时编写,无梁柱节点旁站记录。(3)施工现场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现场与方案内容不一致。在建建筑物里住人。井架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未设安全门,两侧也未设防护。就上述问题监理单位未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纠正。

      24.江西省化学设计院,监理项目为文昌市平海逸龙湾一标一期工程,项目总监朱建。主要存在问题:(1)总监代表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现场3名监理人员无岗位证。(2)部分楼体结构有变动,墙体材料有变更,未经图审机构审查合格便进行施工。(3)施工现场阳台边、楼梯边、洞口、电梯井安全门等防护不规范、不到位。就上述问题监理单位未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纠正。

      (二)以下14家省外监理企业及项目总监工作严重不到位,工程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予以通报批评。这14家监理企业要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对本企业在海南的所有监理项目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由企业法人将自查自纠情况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报,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要对上述企业管理的项目组织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我厅。同时这14家监理企业还要将本企业在海南的所有监理项目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及企业法人姓名、联系电话报我厅,我厅将适时约谈企业法人及组织对相关项目的抽查。经我厅抽查合格的,将另文通报全省。在此期间,暂停这14家监理企业在海南承领新的监理业务资格,原有监理项目可继续监理至工程竣工。

      1.漳州市光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陵水县中山小学教学楼工程,项目总监魏敦江。主要存在问题:(1)总监检查时不在场,平时基本不到位。(2)监理人员变动未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总监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3)监理人员有代总监签认现象。(4)未办理省外监理企业入琼承接监理业务单项核准手续。(5)现场3名监理人员,2人无法提供岗位证。(6)无施工工序验收资料。(7)施工单位未编制节能施工方案就开始节能施工。(8)施工现场竹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且严重变形。检查时工人未系安全带在脚手架上作业。就上述问题监理单位未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纠正。

      2.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三亚市金色年华海景小区工程,项目总监曹景山。主要存在问题:(1)总监检查时不在场,平时到位率不高。有监理员代总监签认现象。(2)总监代表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3)未办理省外监理企业入琼承接监理业务单项核准手续。(4)常驻现场监理人员及旁站人员无岗位证。(5)监理机构人员变动大,未办理变更手续。无总监和见证员任命书。(6)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与方案不一致。悬挑高度超过20 M,未组织专家论证已实施。部份临边未做防护。电梯井安全门设置不规范,未设水平防护。在建建筑物里住人。就上述问题监理单位未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纠正。

      3.北京建扶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项目为三亚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总监杨忠新。主要存在问题:(1)总监检查时不在场,未参加第一次工地例会及定期工地例会。平时工作不到位。(2)办理单项核准时承诺的监理人员已全部不在本工程项目,人员变动太大。(3)无法提供监理机构人员上岗证、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及相关资料。(4)无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表、总监和见证员任命书。(5)监理员越级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月报审批手续不符合要求,见证员未对见证取样记录进行签认。(6)监理日记记录不全。(7)施工现场电梯井未设安全门及水平防护。卸料平台与井架连接,未设安全门,两侧也无防护。超过5 M长的隔墙未设构造柱。外墙违规使用红砖,与设计不符。在建建筑物里住人。塔吊未经检测合格就投入使用。就上述问题监理单位未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纠正。

      4.新疆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三亚市汇润花园工程,项目总监杨国平。主要存在问题:(1)项目总监检查时不在场,平时到岗率低。(2)现场4名监理人员有3人无岗位证。有监理人员越级签认及冒总监签名现象。(3)土方开挖、回填,防水工程、钢筋节点部位无旁站记录。(4)总监未对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和签认。(5)无开工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6)监理人员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工序验收资料进行签认。(7)施工现场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未按专项方案落实。洞口、楼梯口、建筑物周边未设临边防护。电梯井未设安全门及水平防护。塔吊未经检测合格就投入使用。就上述问题监理单位未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纠正。

      5.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三亚红树林度假会展酒店7、8号楼工程,项目总监李祝新。主要存在问题:(1)未办理省外监理企业入琼承接监理业务单项核准手续。(2)总监检查时不到场,平时到岗率低。本应由总监签字的由“执行总监”赵成华签认。(3)自赵成华以下的几名监理人员均无岗位证。(4)无建筑节能监理细则,无桩基子分部施工验收记录。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与施工进度不同步。(5)无总监、见证员授权任命书。(6)施工现场超过4 M的梁板未起拱,梁板施工缝随意留置,部份砼水灰比较大,砼胀模、跑模、烂根等现象较普遍,楼板渗漏现象较严重。卫生间周边未做砼翻边。施工升降机未经检测合格就使用。就上述问题监理单位未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纠正。

      6.中山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三亚市联建商住楼工程,项目总监吕刚。主要存在问题:(1)未办理省外监理企业入琼承接监理业务单项核准手续。(2)总监检查时不到场,平时到岗率低。总监有变动,未办理变更手续。(3)监理资料缺项多。缺合同管理类、设计文件类、质量控制文件类、进度控制类及安全监理资料。(4)监理工作管理类资料也不全,缺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工作联系单、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工地例会纪要等。(5)各专项施工方案总监未审批。(6)施工现场外脚手架落地式和悬挑式混搭,部份立杆未连续搭设,转角立杆缺少,扫地杆和剪刀撑搭设不规范,连墙件数量少。洞口、临边基本不设防护。在建建筑物里住人。卸料平台与脚手架一起搭设,未设安全门。电梯井口未设安全防护门和安全水平防护。墙体顶砖未按规范砌筑,现场违规使用红砖。就上述问题监理单位未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纠正。

      7.鄂州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理项目为文昌市鑫源锦程A1、A2、B1#楼工程,项目总监程浩。主要存在问题:(1)检查时,总监不在场,现场只有1名监理人员。(2)总监未参加图纸会审、未参加第一次工地例会和定期工地例会,未签发工程开工报审,未签发工程暂停令(该工程暂停令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周智勇签发)。(3)单项核准时承诺到场的监理人员有5位已变更。(4)监理员有越级签认现象。(5)缺土方回填、梁柱节点钢筋绑扎旁站记录。(6)施工单位在楼面上擅自压水电管槽,深约4CM。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监边防护不规范、不到位。井架卸料平台无安全门,两侧未设临边防护,井架未设防雷装置。外脚手架搭设高度为58.8M,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就上述问题监理单位未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纠正。

      8.广东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文昌市义方家园1、2、3#楼,项目总监罗冬生。主要存在问题:(1)项目总监到位率低,省住建厅对义方家园的三次检查,总监均不在场。(2)现场4名监理人员无法提供岗位证。(3)现场监理人员变动大,未办理变更手续。(4)无土方回填、梁柱节点钢筋绑扎旁站记录,无同条件养护测温记录。(4)PVC管材、铝合金、玻璃原材料未报审情况下,施工单位已进行安装,监理未采取措施要求停止安装。(5)主体分部砼试块强度评定不符合要求,监理未及时发现,并认可评定结论。(6)首层纵向受力钢筋偏位现象严重,柱筋电渣压力焊对接偏位现象较多。(7)深基坑(9.15M)局部临边未设置防护栏杆。(8)脚手架安装高度81.56M,没有组织专家论证。就上述问题监理单位未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9.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琼海市中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项目总监刘兆春。主要存在问题:(1)项目总监有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目前的总监刘兆春不是该企业人员。(2)现场4名监理人员无岗位证。监理员王裙群不是该企业人员,越级从事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3)监理规划未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4)见证取样见证员未签名,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人员未做意见,总监未签认。(5)终孔验收前,未做超前钻。监理单位未签发砼浇筑令,施工单位已开始浇筑,浇筑桩身砼时未采用导槽。就以上部问题监理单位未采取措施制止。

      10.青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存在问题:(1)总监检查时不在场,未参加第一次工地例会,很少参加定期工地例会,到岗率低。(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有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3)未办理省外监理企业入琼承接监理业务单项核准手续。(4)监理员周保生无证上岗,见证员不是该企业人员。无见证取样记录。(5)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连墙杆件基本未设置,安全网破损严重,局部未张挂。井架卸料平台未设置安全门,且两侧无防护。井架缆风绳采用钢筋。在建建筑物里住人。墙体超过5M未设置构造柱,4层顶板渗漏现象较严重。未经主体验收合格,已进入内外墙批档(该工序已完成)。外墙材料有变更,没有设计变更文件。针对上述问题,监理单位未采取措施整改纠正。

      11.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儋州市电力村G栋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总监杨承华。主要存在问题:(1)未办理省外监理企业入琼承接监理业务单项核准手续。(2)监理机构人员提供的岗位证是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不符合要求。监理人员变更无变更手续。(3)无监理旁站方案、安全监理方案及见证取样记录。(4)监理机构未定期召开工地例会,无相关会议记录。(5)基础分部砼试块未汇总、评定就已验收合格。(6)外脚手架搭设与方案不一致。无基坑开挖及回填方案,室内回填土未做压实度检测。人工挖孔桩未按规定数量做超前钻,设计院也没有对桩基的承载力做出判断。就以上问题,监理单位未采取措施整改纠正

      12.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监理项目为儋州市中医院优抚对象住院楼工程,项目总监时伟。主要存在问题:(1)未办理省外监理企业入琼承接监理业务单项核准手续。(2)总监检查时不在场,平时基本不到位。现场监理人员傅堂金、李坤无岗位证,而项目监理工作大部由傅堂金完成。(3)无旁站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细则。(4)无施工图会审记录、工地例会纪要、见证取样记录、旁站记录、监理日记,无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5)监理未收集施工工序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和监理安全资料。(6)施工现场未留置砼试块,试块由商品砼供应商制做。监理未下达地梁砼浇筑令就开始浇筑。监理单位未采取措施整改纠正,施工至今,监理从未下发过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3.四川省子午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项目为陵水县香水湾1号4期别墅工程,项目总监伍伊林。主要存在问题:(1)总监代表不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是本企业人员。(2)监理人员曾伟、任兴旺、陈冯、赵娜、王文欢等无岗位证。(3)未办理省外监理企业入琼承接监理业务单项核准手续。(4)总监未对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5)无梁柱节点旁站记录。(6)塔吊未检测合格就投入使用。监理单位未采取措施纠正。

      14.天水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监理项目为临高县临城市政大道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总监王世伟。主要存在问题:(1)未办理省外监理企业入琼承接监理业务单项核准手续。(2)总监到岗率低,监理机构人员都不是该企业人员。(3)总监代表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4)无工地例会纪要,无旁站记录,无见证取样记录。(5)部份污水管道未作闭水试验就已回填隐蔽,监理单位未采取措施整改纠正。

      (三)对同时在2家监理企业执业的监理工程师程鉴的处理。程鉴是武汉市江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此次检查发现,程鉴除担任该公司监理的“三亚清平乐四期”工程的项目总监外,还在深圳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凤凰水城B区酒店、B-01-02地块低层住宅工程中从事具体监理工作,违反了《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八款“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的规定。责令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我厅。

      四、下步工作要求


      此次省外监理企业专项检查,暴露出我省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有些还非常严重。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比照通报反映的问题,贯彻落实监理相关法规、规章和省里的相关规定,切实抓好辖区内的工程监理监管工作:一是大力抓好省外监理企业进琼承接监理业务单项核准工作。已开展此项工作的,要切实落实到每一家省外企业,每一个项目;还未开展的,要马上开展;二是抓好批后的监理监管工作,办理单项核准及施工许可证后,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日常监管。重点检查监理人员是否按单项核准中的承诺到位,监理工作是否到位。如无充足理由总监一律不许变更,确需要变更的,要督促监理单位到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三是要督促受检项目监理单位按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完成整改,做好检查工作。并对本文第三条第(二)款通报的14家监理企业在本辖区内的监理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全省各监理企业(包括省内、省外监理企业)要以此为戒,加强自身管理,加大工程监理人员投入,保证人员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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